内容 |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岗位等级 |
岗位 代码 |
岗位 职责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中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 岗位 |
十一级 |
2017101 |
负责科技服务工作 |
1 |
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理学(A07)、工学(A08)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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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技术研究中心 |
工作人员 |
管理 岗位 |
九级 |
2017102 |
负责科技项目管理、公共创新平台服务工作 |
1 |
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理学(A07)、工学(A08)专业,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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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29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2、以上专业名称均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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