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恩施州利川市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内容 | 根据《恩施州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恩施州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3号),我市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网上报名以及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现将现场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以及测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报考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4.资格复审资料: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系统内打印)、1寸登记照1张(同报名表上登记照一致)。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持身份证、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检验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 (4)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考,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注意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2)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测试,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测试资格的应当向市人社局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放弃测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说明的依据市人社局的记录按照本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处理。 (3)资格复审后参加测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考生测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3.注意事项: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三、组织测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测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公告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在中国利川网、中国利川网部门名片—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并根据测试成绩及岗位数量,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同岗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则组织加试笔试)。 咨询电话:0718—7285806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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