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翠屏区人才引进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对《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关于2016年面向全国引进在职优秀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对《公告》中“二、引进条件”的“基本条件”补充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截止之日)。
 《公告》其余事项不变。
 咨询电话: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 8237648;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特此公告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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