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
内容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镇沅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5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合同制书记员5名(男女不限)。 2、所招聘的职位均为在职不在编人员,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和公务员身份,只行使办案辅助职权。 3、所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普洱市常住户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法律专业的优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好的打字速录技能;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和要求 1、试用期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每月工资2000元(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月发放。 2、经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由双方约定。 3、聘用期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参加其他用人考试。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方式 1、报名者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三张。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2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镇沅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5815402 ;联系人:吴朝东、何润。 2、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镇沅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根据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1、考试分为计算机速录与手写速记两种方式进行。 2、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政治处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镇沅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镇沅县人民法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考察合格、公示期届满,由镇沅县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上班。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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