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沧市凤庆县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
内容 | 凤庆县人民法院 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凤庆法院合办案力量,提高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能力,经凤庆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1、有凤庆县户籍的大专以上非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及零就业家庭优先,失业一年及以上,食宿自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年龄在18至35周岁,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记录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肥胖体征,面部、手和臂着短袖服装裸露部位无纹身,颈部以上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其它不宜在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的和按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17:00止(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四、报名地点:凤庆县人民法院4楼403室政工科(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延长线);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失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六、招聘待遇及职责界定 1、待遇: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实行临时工资待遇,工资2100元/月(不含个人承担缴纳五险部分),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参与下乡、出差办理案件按正式干警出差、下乡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从签订合同之月起发放工资。 2、职责界定:招聘的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负有以下职责:庭审记录、电子卷宗录入、整理装订纸质卷宗及根据法官安排完成与审判相关的其它工作。 七、符合招聘条件,有意报名者,详情可在报名期间登录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到县法院咨询。 报名联系人:鲁艳 联系电话:0883-4263585 凤庆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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