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东莞市2016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通知 | ||||||||||||||||||||||||||||||||||
内容 | 根据省有关文件的要求,2016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3日两天进行。为确保我市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7月20日(考生必须按各现场报名点时间去办理)。 (二)网上报考时间:2016年7月10日—7月25日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及电话报考。 只有具备广东银联标志的储蓄卡、信用卡、借记卡,并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方能进行网上付款、报考。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领取单科合格证、办理数据更正和转免考业务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报考点办理。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13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东莞市自考办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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