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浙江省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选调公务员通知 |
内容 |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选调省厅机关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 法律、土地管理、地矿管理、遥感与地理信息技术、房地产管理等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遥感与地理信息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其他资格条件: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满2年(含试用期);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进入国土资源系统工作满2年;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历年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二、选调范围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下发选调通知,并在浙江省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报考人员需填写《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浙江省国土资源门户网()上下载。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10月13日—26日下午5:30;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大楼1009室。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需贴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照,另附1寸近照1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并进行通报。 报名材料经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审查通过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 5.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前4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7.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省国土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任人选办理转任、任用手续。拟任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而不能任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省国土资源厅公开选调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具体由厅人事处负责实施。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调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省厅人事处联系人:褚立波 联系电话:0571-88877820 传真:0571-88877955 电子邮箱:2441239058@qq.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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