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泰州市靖江市孤山镇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市消防工作需要,靖江市孤山镇政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1、招聘岗位:孤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2、招聘名额:21人,其中:中队长1名、政治指导员1名、副中队长1名;从事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12人、消防车驾驶员6人(应具有B2以上驾驶证)。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3、具有靖江市户籍或在靖江市拥有常住房屋或为靖江市公安消防大队退役人员。 4、年龄要求: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副中队长不超过35周岁;消防车驾驶员、从事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员年龄21至33岁周岁(复退军人、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1岁)。 5、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6、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7、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受到表彰)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或在国际相关比赛中获得名次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4、5款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7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靖江市孤山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北二环与姜八路红绿灯向北200米处 )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复员、退伍军人带上相关证明材料),报驾驶员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 5、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6、本人近期体检报告单。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理论、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面试占30%、理论占30%、体能测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面试时间6月16日上午8:20-11:00,地点:靖江市孤山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理论考试时间6月19日上午7:30-10:30,地点:靖江市孤山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体能测试时间6月19日下午13:30-18:30,地点:市一中(详情见准考证)。 (三)、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发放《聘用通知书》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孤山镇政府专职消防岗位工作。凡是被聘用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靖江消防大队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方能上岗工作,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孤山专职消防队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年薪不低于5万元,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递增。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0万元)。 (三)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人员填写表格应真实、准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闻主任 联系电话:84520099 84560338 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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