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6月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协管员(编外)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南浔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队伍,增强中心城区智慧城市管理能力,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局下属事业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协管员。现将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协管员12名,工作需常年在外参与一线管理和定期早晚值班,条件艰苦建议男性。 二、招聘范围 南浔区户籍,并在南浔镇、开发区能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以2017年1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 日以后出生)的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男性身高建议在1.65米以上; (三)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2017年6月19日始至2017年7月7日下班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大厅窗口(南浔镇同心路229号); 3、报名材料: (1)所有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2017年6月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协管员(编外)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可现场填写,也可从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xrz.com/)下载。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证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从事城市管理工作者需提供城市管理工作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由招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录人数,报名材料由招考单位归档保存不予退还。 (二)考试方式 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分配到应聘工作岗位。 (五)合同签订及约定 录用后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根据浙江省湖州市最低月工资发放。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为协管员,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解释由招人单位作最终解释。 五、招考咨询 咨询单位: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 咨询电话:0572-301659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6日 附件: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协管员(编外)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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