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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7年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统计调查人员公告
内容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6〕48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昌平区镇(街道)基层统计工作,解决基层统计调查力量薄弱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统计调查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及人数
    招聘昌平区镇(街道)基层统计专职调查人员25名,负责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数据采集、收审、汇总、评估等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负责对调查对象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统计调查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北京市户籍人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昌平区户籍人口优先);
    5.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6.不提供食宿。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20至35岁以下(1997年7月10日(含7月10日)以前出生至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含7月10日));
    3.有一定语言表达、数据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应用操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有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聘用形式
    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专职统计调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统一调配使用,到各镇(街道)统计所工作。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进行岗前培训和工作岗位分配,所有被录入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的专职统计调查人员人均工资水平按照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70%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电话:89724660)
    地址:昌平区西环路15号(西关工业幼儿园向南50米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院内五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如下,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⑤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原件;
    ⑥有统计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⑦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
    2017年7月26 日-27 日考生登录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准考证照片粘贴处自行粘贴与资格初审提交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1张。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调查基本能力三部分。
    (3)进入面试人员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与面试的具体安排同步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随时关注。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比例:1:2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将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随时关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人员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最后1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政审,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如遇在岗统计员离职,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和政审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体检费自理。
    3.体检地点:昌平区中医院南区体检中心。
    地址:昌平区创新路星火街9号。咨询电话:80111789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六、公示
    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昌平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终止合同。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从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5.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并装袋上交,袋上也要写上姓名。
    北京市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
    咨询电话:010-89724660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 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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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9: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