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2017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安类岗位的体能素质测评工作,于7月8日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完成。现将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能素质测评结果
 体能素质测评结果见附件。
 二、考察和体检
 《2017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滨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应聘人员须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见附件。
 公安类岗位的考察、体检工作,由滨州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原则上在两周内完成。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要按照滨州市公安局通知和要求,按时参加考察、体检。未按要求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当天不准吃早餐,不准饮水。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要主动与市公安局联系,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3日
 公安类岗位体能素质测评结果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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