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红河州元阳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元阳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元阳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元阳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14年9月18日。 (二)体检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分前到元阳县人才开发服务部集中,(需携带一张5分近期彩色照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考生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3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给县人民医院,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检过程中不允许无关人员陪同。 2、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3、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检,以免影响录取。 4、体检前三天请您进清淡饮食,不饮酒、不吃对肝、 肾功能损伤的药物。体检前一天晚上禁食高脂肪高蛋白的食品,晚10点以后禁食。 5、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穿宽松衣服。在抽血化验和小便化验前适当憋足小便,以便尿液取样,抽完血和取完尿液样本后即可排尿。 6、X线拍片时请勿穿花格子内衣和带金属扣内衣,勿穿胸前带有金属饰物的衣服及不戴首饰(怀孕不作X线检查)。 7、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 8、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二、查看体检结果及填写录用审批表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下午1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查看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提交相关证件并填写录用审批表,需要提交的证件: (一)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本人的那一页),如岗位要求元阳户口的还需出具户口证明。 (二)《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四)《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或考生系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五)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五张5分近期彩色照片。 三、档案转递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2014年9月18日前将自己的档案转到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请落实好档案存放单位后,及时来开具调档函。 三、其它要求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出现拟录用人员空缺时,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二)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 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873—5643110。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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