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济宁市泗水县事业单位招聘政审通知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规程》、《2017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体检入围人员进行考察。现就考察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7月20日—31日 二、考察的主要内容: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参与过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人员; 9、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的; 10、不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 1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报到证、教师资格等证书取得时间,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时间等; 1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被考察人需提供的材料: 1、各类证件:在资格审查时未提供证件原件的请于7月24日-28日之间持证件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713房间)进行确认并上交证件复印件; 2、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居开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政审表见附件1,政审表送交时间为7月31日前; 3、人事档案。附件2中所列人员请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开取调档函自行前往存档部门调取档案,其余人员不需自行调档,由我处统一调阅。应届毕业生请抓紧与学校联系本人档案是否已经寄出,并查询档案邮寄的机要号或EMS快递号,关注档案转递进度。非应届毕业生凭我处开具的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地自行调取个人档案并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所有人事档案应于7月31日前送达。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近期不要外出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考察组与考生及时联系,因个人原因造成联系不上而考察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7-4365372 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附件1:考生政审表 附件2:需调档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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