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招聘征收办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征收办工作队伍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至专项拆迁任务结束。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街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征收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 (三)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熟悉使用CAD、WORD、EXCEL等绘图及办公软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熟悉房屋征收工作或者具有2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验,有代建、招标代理行业相关工作管理工作者优先; (七)身体健康。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工资待遇。全年收入不少于6万元(含工资、节日费、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7月28日起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站前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科。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6433246。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荔湾区站前街工作人员招考招聘报名表、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科室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四)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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