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 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条件补充名单的公示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现将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条件补充名单公示如下:
报考岗位代码 |
20170101 |
专业要求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
1 |
李晓霞 |
2 |
王兴春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2月14日—12月20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纪委办或监审处反映。 电话:0888-3196075(人事处) 0888-3196037(监审处) 0888-3196016(纪委办) 丽江师专人事处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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