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广东深圳市平乐骨伤科医院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卫生医疗水平,拟公开选聘24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共选聘24人,其中专业技术四级岗位5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4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紧缺类)5人,具体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137号)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相关规定条件; 2.符合《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骨干人员拟选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具有在三甲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要求 (1)关于选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须为深圳本地户口。 (2)关于选聘专业。 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骨干人员拟选聘岗位表》要求一致,并与《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骨干人员拟选聘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选聘相关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 四、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27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后通过邮箱发送到xiepeng@szpsq.gov.cn。 3.报名材料 报考者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平乐骨伤科医院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请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填报信息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们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并确定参加考核名单,确定后的人员,我们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养、专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考核组织部门 考核由深圳市坪山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组织实施。 (四)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各职位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 〔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28398917,84622926。 附件: 附件1: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骨干人员拟选聘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平乐骨伤科医院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坪山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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