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社保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社保分局及管理站窗口工作人员5名(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6周岁以下;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16年4月30日24时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4206915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发送以下初审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sidp@szsi.gov.cn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大鹏社保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2),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大鹏社保分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社保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大鹏社保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附件2:深圳市大鹏社保分局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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