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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大余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乡镇治安巡防专业队伍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职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20名(女性),分配至各乡镇派出所管理使用,主要职责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日常公安信息采集录入、开展治安巡逻防控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本县户籍公民;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以下(含); 4、身高155㎝以上,身体健康; 5、有从事公安工作经验的、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6、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经现有工作单位同意并持单位证明方可报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10日止。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户籍地派出所报名。 2、考试项目(总分100分):(1)笔试:公安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60分)。(2)计算机操作:考试现场出题(20分)。(3)体能测试:项目为400米(2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取总成绩前20名进行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由下一名次递补。 4、政审:由各户籍地派出所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由下一名次递补。 5、录用:由县公安局、人社局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录取聘用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 四、队员待遇 每月工资标准26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联系人:王蕾(手机号码:13870706980) 联系电话:8717126 大余县公安局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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