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黄冈市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招聘工勤技能人员(汽车驾驶员)体检、考察公告 | ||||||||||||||||||||||||||||||||||||
内容 | 根据2017年7月20日《黄冈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勤技能人员(汽车驾驶员)公告》规定,黄冈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勤技能人员(汽车驾驶员)技能操作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3名考生进入体检,具体名单如下: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2018年1月5日(星期五)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月5日上午8:00前到黄冈电信公司胜利街营业厅(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68号,黄冈市实验小学对面)门口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考生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6、体检结束后,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将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须交纳体检费350元(不含复检费),由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2寸照片1张。 10、进入体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可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计划招聘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方式: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请暂未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咨询电话:0713-8616596(市机关事务局政工科) 0713-8128633(黄冈市人社局事业科)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冈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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