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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拟对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进行递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623室) 三、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宜宾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请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报名信息表》一式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资格审查所要求的手续不清楚的,请在资格审查前主动与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材料不齐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 五、面试事宜: 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咨询电话: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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