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内容 |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条件 丽江市人社局拟招聘局机关工作人员4人。1、年龄30周岁以下;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须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4、须熟悉电脑及办公设备操作。 二、 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 (一) 户口及性别要求:丽江市户口,男女不限。 (二) 招聘对象:符合下列对象之一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2018年4月18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联系人:和仲全 联系电话:0888-8882199 四、面试、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 五、公示 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到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2300元/月,五险另行购买。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若本次招聘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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