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浙江乐清市卫计系统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公告(第一批)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计系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2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身心健康, 无不良记录,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身体条件。 (二)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生源的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7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各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详见《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已是乐清市卫计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6、2018年通过卫计系统考核招聘入围的人员和未入编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毕业生;7、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试聘用计划及岗位分布 专业需求和岗位分布详见《2018年乐清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六、公示、聘用 (一)对通过资格复审并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清官方人才网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和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28721 乐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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