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招聘公告(7人) |
内容 |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是国家自1993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2003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吉编办〔2003〕34号)批准成立的。现为隶属于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直、省直在长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7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窗口工作人员5人 2.客服中心工作人员 1人 3.行政执法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窗口工作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会计学、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网络工具的能力; 4.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语言表达能力强、擅于沟通、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思路清晰; 5.家庭常住地址是长春市。 客服中心工作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经济类或相关专业; 3.普通话标准,沟通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文字编辑及撰写能力; 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网络工具的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家庭常住地址是长春市。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法律或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具备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网络工具的能力;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家庭常住地址是长春市。 三、报名时间 2018年4月3日—4月10日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填写好的《应聘申请表》(见附表)发送至jlszgjjbgs@126.com,并注明“招聘岗位+姓名”。 五、聘用程序 1.由中心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六、相关待遇 缴纳五险一金;国家法定假日休息,周末双休;每年一次职工体检,其他待遇面议。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 咨询电话:0431-82790733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18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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