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公告 | ||||||||||||||||||||||||||||||||||||||||||
内容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为厦门医学院附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病床数1300张(现开放1000张),总占地面积约6.65万㎡,总建筑面积11.71㎡(其中业务用房10.38万㎡)。现设有一、二级临床科室38个,医技辅助、行政科室35个 ,另设有1个院中院:呼吸病医院(内设6个病区,210张床位)。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拟公开招聘劳务派工勤人员26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三、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566号)5号楼5楼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92-6159671,苏老师。 3、报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还,只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2018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簿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我院将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面试,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5、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四、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通知时间到我院统一组织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我院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我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4、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录取资格的,从应聘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录用事宜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七、待遇说明 1、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标准发放。 2、福利:由派遣单位按规定缴交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八、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5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25岁是指1993年5月2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3、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2—6159517。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我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解释。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18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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