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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丹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结合丹寨县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聘用临时工作人员4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丹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指导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统计工作; 2、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3、户籍系丹寨县; 4、年龄25周岁-35周岁(1993年6月12日前-1983年6月12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会计及相关专业;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智能手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司法机关处罚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丹寨县统计局办公室(丹寨县行政中心三楼);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8:30—9:30; 测试地点:丹寨县统计局会议室(丹寨县行政中心三楼)。 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计算机录入和智能手机应用测试。现场出题测试,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0日上午9:30—12:00; 面试地点:丹寨县统计局会议室(丹寨县行政中心三楼)。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和仪表气质等方面。现场出题面试,满分100分。 3、成绩汇总:考生总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数合成,由高分到低分取前4名作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情况 1、聘用时间:聘用时间为一年,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 2、聘用待遇:月工资2800元(含五险),差旅费按在编职工同等待遇报销。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丹寨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855-3611044。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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