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年广州市公安局招聘监管辅警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管辅警120人。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招聘监管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即20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5.0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具有高中(中技、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岗位需要24小时轮值班,要求能适应上夜班;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一)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 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警辅办(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庆槎路189号,嘉忠物流对面); 3.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⑴《广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自行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⑵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本人最高学历证明、计生证明(有效期内)、岗位报考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 4.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二)网络报名 1. 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至2018年10月14日下午17:00; 2. 网络报名方式:填写《广州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2), 发送至gzfujingbaoming@qq.com; 3.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⑴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0月20日(周六)上午9:00前报到; ⑵资格审核地址: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 ⑶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同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四、考试考核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体能测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纵跳摸高×40%+俯卧撑(男)或仰卧起坐(女)×30%+往返跑成绩×30%(测试标准见附件3)。 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测试; 2.网络报名人员:2018年10月20日(周六),资格审核后进行测试; 地点: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岗位技能。其中,普通类岗位测试内容为:电脑办公技能测试;专业技术类岗位测试内容为:专业测试。 时间:2018年10月20日(周六)下午13:00报到; 地点:广州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报考各职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未达到人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测试人数进入面试。 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广州金盾网上公布。 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体检 依照综合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详见附件4)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缺额可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时间和地点:待定。 六、政审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的,依综合测试成绩递补人选。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待定。 七、确定聘用名单 考生经考试考核、现场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合格后,择优录用,确定为招聘对象,拟聘名单在广州金盾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聘用前自动放弃和聘用后未按时报到的,依综合测试成绩递补人选。 八、办理用工手续 公示结束后,未收到有关情况反映的,由广州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将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对岗前培训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试用期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月均收入不低于4800元(含单位及个人社保、医保、公积金等)。 (二)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奖金、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的,根据有关奖励办法发放相应奖金。 (三)以岗位熟练程度、考核情况、工作能力、技能水平等为主要依据进行晋级晋升,并享受相应的职级工资。 (四)福利待遇 1.依法享有相应的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2.享有定期参加健康检查的权利; 3.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4.纳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的职业工种范畴,符合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辅警可根据《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广州; 5.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住宿; 6.符合广州市公安局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辅警,享有公租房申请资格; 7.享有各类慰问补助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职业训练。目前已建立了岗前培训、在岗轮训、管理职位晋升培训、专项教育培训和能力素质提高培训相结合的辅警培训体系,涵盖思想教育、行为规范、体能、技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等多方面内容,将个人能力提升及职业生涯发展融入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六)服装及装备保障。根据各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季节变化配发制式服装,并配备相应的装备。 十、 其他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成绩排名在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 020-83114621。 广州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8日 公告来源:http://www.gzjd.gov.cn/gzjdw/gaxw/tzgg/20180928/detail-38547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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