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9年下半年平武县选调事业单位总成绩和体检公告 |
内容 | 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于2019年9月4日进行了结构化面试,现将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根据《公告》五款二条第3点“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人数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选调的下一环节”。考号为201924、201945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根据《公告》第六款“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号为201915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须知(一)体检考生集中时间和地点 1.集中时间:2019年9月6日(星期五)早上7:20前,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集中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提出申请复检。复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00元(现金),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集中保管,不得自行带进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加体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或体检工作人员反映; 6.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体检事项以本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体检当日早上从集中地点出发时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附件:平武县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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