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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绥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男60岁以下,女55岁以下)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 A.零就业家庭人员; B.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C.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D.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E.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F.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G.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烈士陵园管理员(讲解员)1名。 岗位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备胜任工作的身体条件,思想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 3、工作态度积极,热情。音质纯正,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功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其他不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门卫应聘者不用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6月24前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民政局一楼大厅)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进行审核。 (三)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 来源:http://www.suijiang.gov.cn/contents/4458/15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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