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鲁甸县乐红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提升鲁甸县村卫生所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居民看病就医需求,加快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鲁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鲁甸县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的通知》(鲁卫健发〔2022〕15 号)要求,结合乐红镇实际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1.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7日早上8: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鲁甸县乐红镇卫生院综合楼五楼办公室。
 (4)报名方式:请报名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办公室报名。
 (5)报名者如有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6)联系电话:院办0870-3013963、18213476728、15750173022。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者。
 (2)面试地点:鲁甸县乐红镇卫生院综合楼五楼接待室。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重点从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多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结合招聘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沟通能力、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等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五)对工作有长远计划,三年内短期过渡者不考虑聘用。
 (六)具有基层公卫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入职体检
 拟聘用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聘)用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主要为理论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提交相关资料送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并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后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待遇由财政定额补助、养老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经费、基药补助及业务收入等组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鲁甸县乐红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鲁甸县乐红镇卫生院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Ce-am31Cxc7nZJN2ywK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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