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分数线
 
 
	
		
			| 地区 | 录取分数线 |  
			| 上海 | 695.2 |  
			| 江苏 | 704 |  
			| 安徽 | 698.8 |  
			| 江西 | 664.3 |  
			| 湖北 | 688.8 |  
			| 甘肃 | 659.7 |  
			| 辽宁 | 580.8 |  
			| 浙江 | 纪录片方向折算分683.7,摄影摄像方向折算分623.3 |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取得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招生计划不分文理,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
 
 
	
		
			| 折算总分= | 专业统考成绩 | ×500+ | 高考投档成绩 | ×500 |  
			| 专业统考满分 | 高考文化满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