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县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
内容 | 县六五普法工作总结1 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创建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服务社会全局出发,为推进法治沧县、政德沧县建设和建设沿海经济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一)健全组织,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 “六五”普法工作伊始,我们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县、乡(部门、企业、学校)、村三级普法网络,明确了各级普法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等。把普法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落实。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县的普法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运行机制。2013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提出了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借此契机,县普法办制定了《关于开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科学发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消夏法律快车”专题宣传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深入调研,制定切合实际的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 2011年以来,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市场、法律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沧县“六五”普法规划和沧县“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普法工作的格局和主要工作内容。同时,为了使年度普法任务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每年初,我们都组织县普法办人员深入乡镇、农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方面的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和年度计划。坚持做到“六个突出”: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二是突出整合普法资源,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大格局;三是突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进程;四是突出服务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与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五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百姓相结合,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六是突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新法律法规在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三)积极协调,确保普法经费全额拨付到位。 2011年以来,对全县各级组织的普法经费,按“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了调整,按人均0.4元的标准列入了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并确保了足额拨付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在确保人均0.4元的基础上,根据单位财政情况和普法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拨付标准,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突出重点,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年来,围绕“人人受到法制教育”的目标,大力开“法律六进”活动,突出做好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及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在全县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三年来,全县的普法宣传工作已延伸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受教育面达100%,为构建和谐法治沧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全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制定和完善了各年度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征订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物权法》等学习教材。通过定期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和在岗自学,完成了每年度不少于40小时的普法学习任务,重点开展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年来,共组织各级机关干部法制培训班14期,成功组织了各年度全县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村委班子成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年度参考人数达8000余人,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落实意见和措施。建立健全了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县中小学全部设置了法制副校长,做到了“四个落实”,即:保证教材、师资、课时、质量全部落实到位;“四个结合”,即:法制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与德育教育相结合、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有力推进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针对青少年的特点,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切实增强了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法制讲座注重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举案说法,重点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刑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2013年度,在沧县司法局倡议下,沧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参加全省首届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参加人数达5万多中小学生,很好地宣传了法制知识,营造了学法氛围,提高了法制意识。同时在全县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学法一起走”法律试卷测试活动,不光让师生学习,还让学生把试卷带回家,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不但使家长与孩子达到法律知识上的互补,还增进了家庭间的亲子之情,同时也拉近了家校之间的距离,为实现家校共育打下基础,从而达到了普法的目的。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先后组织协调税务、工商、劳动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开展法制培训。三年来,共举办各类企管人员、农民工、企业职工培训班10期,举办法制讲座8次,大力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与劳动就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依法诚信管理水平,增强了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截止目前,全县共有168家大中型企业都聘请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规范化管理,依法诚信经营建言献策,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水平,增强了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规范化管理,依法诚信经营建言献策,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2013年在县普法办的倡导组织下国税局结合自已的实际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税收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了纳税人网上认证报税、机打发票开票报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等各类培训班,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认真开展“1户1策”税法进企业活动、重点纳税企业诚信纳税倡议活动和“税收管理员送税法”、“网络送税法”、“短信送税法”等宣传活动。工商局开展了蜜饯类食品的专项整顿及普法宣传活动。针对沧县崔尔庄、官厅的蜜饯类食品经营户,组织了专职人员对蜜饯类食品进行了专项整顿活动,并对食品经营户在食品的标签、商标等方面给予了法律指导和培训,提高了食品经营户在食品方面的法律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食品方面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落实意见和措施。1、重点抓了村“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了村干部依法管理村务和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我们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时机,组织开展了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为更好的开展依法治村奠定了基础。采取分层施教、定期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全县21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两次全员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2、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乡村”活动。县普法办公室组织普法宣传队把人民群众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编印成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资料和手册,利用农村乡镇大集的时机,带到大集上免费向赶集群众发放,通过“送法进集市”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刑法、劳动合同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流动人口管理、反邪教、平安、文明、卫生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认真解答群众们的法律咨询,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3、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三年来,县普法办联合县直相关部门组成普法宣传队,采用集中培训、入村入户散发普法宣传册、办展览等多种形式送法进乡村,宣传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30余种,发放《农民常见法律问题解答》等小册子20万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3000余人次,受到农民群众的好评。4、结合处理重大群体事件,深入开展农村专项普法活动。三年来,在全县组织开展的严打整治、十八大安保、环境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中,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走在前面,为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 五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促进了市场繁荣稳定。三年来,我们多次协调人劳、公安、工商、税务、电力、农业、环保、土地等部门,在全县19个乡镇大集集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2013年5月25日和6月6日,沧县司法局组织兴济镇政府、旧州镇政府、国土资源局、地税局、电力局、交通局分别在兴济大集和旧州镇东关大集依次开展了“消夏法律快车”普法活动,本普法活动以《宪法》、《刑法》、《土地法》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土地征用、交通安全、电力保护、税务征收、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发放《以案说法》、法律漫画、法律彩页等多种资料,活动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发放法律图书6000余册,法律彩页4000余份,解答咨询18人次。提高了乡村居民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年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先后组织集市大型普法活动32场次,印制散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千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有力的促进了市场秩序规范运行和发展。 六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全力倡导守法、文明的良好风尚。通过散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广播、板报、橱窗、文艺演出等途径,大力开展与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创新载体,注重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使法律与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零距离接触,普法宣传不断向纵深发展。执法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报刊开设专栏,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效果良好。“六五”普法启动三年来,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广电局等部门,在县电视台创办了《法制沧县》栏目,共制作播出法制节目20余期,结合农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纠纷,通过律师分析解读涉案法规等方式,让群众在茶余饭后就能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依法维权,很多群众反映通过这个栏目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乡村行”主题实践活动,送法“进村入户”,把农民需要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五)创新普法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 三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了多项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有力的配合了全县依法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创新普法手段,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进程。 2011年以来,为促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我们组织开展了“人人受到法制教育”专题教育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牵头组织抽调县普法成员单位的精干力量,成立了三个普法讲师团,五支普法宣传队伍,“三个普法讲师团”即:“进校普法讲师团、进企业普法讲师团、进机关单位普法讲师团”;“五支队伍”即:“普法讲师团队伍、集市集中普法宣传员队伍、机关单位专职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律社会志愿者队伍、专职法律服务者队伍”;分批分组对全县各部门机关单位公务员、各中小学在校师生、村民、企事业单位职工,采用法制讲座、集市集中普法宣传、刷贴标语、橱窗、广播、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群众60余万人次,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社会氛围。2011年5月份在县委政法委县普法办组织下,在县电视台创办了《法制沧县》栏目,精选我县农村发生的典型案例采用涉案画面还原,律师解读涉案法律条文的方法,每周一期,县电视台在每晚黄金时段播出,用群众身边事教育大家,遵法、守法。2011年4月份利用县政府“信息魅力”网络平台,针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的公务员3000余人,2000余名村委班子成员,200余名学校法制副校长,精选《宪法》、《刑法》、《物权法》、《公务员法》等内容,利用手机群发短信的形式每周发送一条法律知识短信,方便了大家学法方式。沧州日报对我县的这一做法给予了报导。2012年初,在县广播电台开办了“阳光政务访谈”节目,结合各部门单位的工作需要,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群众通过热线电话直接参与对话,这种方式更直接,更加贴近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工作中,我们坚持普法宣传与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与社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与重大疑难纠纷、群体事件调处工作相结合,与社会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我们集中开展了“十八大、保平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县各项社会任务的圆满完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各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年来,全县各普法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相互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大力开展专项法律的推广普及,普及法律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三年来,我们紧紧抓住“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全县妇联、工会、税务、工商、农林、电力、计生、环保、卫生、土地、乡镇等部门单位,开展多次送法下乡活动。各单位印制了法律宣传册和有法律宣传内容的年画、台历、挂历、扑克牌、桌布、围裙、布袋等物品,到各乡镇集市、农村街区,发放给群众,每到一地,短时间内即发放完毕,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这种内容丰富实用的宣传方式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另外,各单位根据时节和单位阶段性工作需要,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县地税局开通了手机信息平台,利用群发短信息的形式,在提醒全县企业经营者守法纳税的同时,向广大企业经营者宣传法律知识。县电力局适时开展年度打击盗窃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县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打击酒后驾车,保障人民出行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交通、农林、国税、工商、计生、环保、土地等部门也适时开展了依法营运、依法经营农用物资、依法纳税、依法使用土地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普法宣传与依法执法相结合,依法打击不法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和谐稳定。高川、崔尔庄、汪家铺等乡镇,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本单位的涉农部门开展了针对性强,社会效果明显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力的配合了乡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向全方位,大纵深发展。 二、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 三年多来,我县的“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基础工作尚有欠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目前来看,一些单位和部门重视程度还不够,普法存在走形式的现象,相应的制约机制尚有待完善。二是普法形式有待推陈出新,增强实效性。传统普法形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群众需求。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现代化传媒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充分发挥。三是发展不够均衡,工作开展有差距。执法部门比一般单位重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法意识较强,企业经管人员、农民普法难度较大。受居住分散、人员难以集中、接受程度差异大等因素制约,农民普法存在形式单一的问题。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进程,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落实“法律六进”工作,强化对普法各项工作的考核督查。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强化队伍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把执业和法律服务工作与普法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3、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确保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各种创建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中心、立足大局,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总之,过往三年中我县“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我们要围绕构建沿海社会经济强县,这一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勤奋务实、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围绕“人人受到法制教育”目标,解放思想,全力推进“法律六进”工程,为构建富强和谐沧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六五普法工作总结2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扶风县物价局按照全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联系物价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局把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本单位一项的重要工作。做到了“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明确到位。“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作为“六五”普法日常办事机构。定期督促指导、研究和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问题,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规划计划制定到位。我局根据《扶风县“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制定了《扶风县物价局“六五”普法规划》、扶风县物价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的依法治县普法工作要点,相应制定县物价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下发到各股室,使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相关要求具体明确。每年与各科室、分局、中心负责人签定普法目标责任书,为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普法经费保障到位。局根据每年普法工作的需要,将经费优先安排,迅速落实,据实列支。确保“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硬件的添置,以及普法宣传资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等工作的经费保障。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的开展,我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购买了照相机,配备了12358价格举报投诉专用电脑,与国家、省、市、县联网,为每个干职工配置了电脑,开通了局域网,不断丰富了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 (二)多措并举,营造氛围 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举办的法律骨干培训,还先后安排32人次参加国家发改委、省、市物价系统组织的与物价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局公务员网上法律法规学习考试。认真学习了全国“六五”普法教材系列《干部法律读本》、《价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在普法学习宣传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一是普法学习与业务特点相结合。我们针对物价工作的业务特点,物价局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担负着价格和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服务三个职能,从物价工作综合性强的特点出发,坚持凡是企业需要的、群众关心的、政府着急的事情都是需要我们要做、必须做好的工作思路。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和“好干部标准”大讨论。二是普法学习与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在普法学习讨论中,大家围绕新时期物价工作的新特点,以“如何依法依规提高服务质量”为题展开讨论,并先后推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过错追责制”等服务措施,将服务职责量化到岗、到人。三是普法学习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我们把熟练掌握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同安排、同部署,取得了双赢效果。四是普法学习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为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扶风县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层传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坚持“突出三个重点,做好三个面向”的普法思路,有效地推动了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突出三个重点”,即: 一是突出重点内容。把《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陕西省价格条例》、《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为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的重点。 二是突出重点时期。把《价格法》颁布的周年纪念日、法制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百姓问政》和“邀请公民代表走进县政府”等重大节日和活动作为法律宣传教育的重点时期,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接受咨询服务。 三是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人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并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执法人员培训、普法教育等各项制度。按照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重心,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做好“三个面向”,即:一是面向全体物价干部职工。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内容。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规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知识更新、法律法规等专业培训。并购置了大量法律、法规书籍,鼓励干部在职自学,学用结合。我局以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和《价格法》为基本内容,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法治理论与学习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律制度、学法考试(测试)和登记制度,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效果。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几十部公共法和物价法律法规。近年来共举办法律培训班10余次,受训达到200余人次。二是面向被管理者。每年组织被管理单位的收费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面向社会,“法律六进”开展到位。2011年以来,围绕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问题,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千家”活动,推行明码标价网格化管理,实行市场监管和服务全覆盖,落实“法律六进”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送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结合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全县经营者、超市赠送了一批明码标价签。向农村群众、社区居民,企业和相关单位等服务对象免费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扶风县物价局价格热点解读、扶风县物价局主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手册、扶风县物价局服务指南、扶风县物价局民生价格手册和扶风县物价局价格网格化监管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资料22000余份。利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举办专题节目16次,制作展牌22面,PPT多媒体节目5部。积极开展了“价格工作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调研活动,为包抓村送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书籍等500余册,广泛开展物价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成效 开展普法活动,目的是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真正实现依法行政。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意识明显增强。局班子成员自觉加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了世界观、人生观的学习和改造,不忘宗旨,慎用权力,形成了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科学发展的良性态势。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在干部职工中开展讲法、学法活动,价格执法人员坚持做到所经办案件完全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的要求,坚持事实不清不定案、证据不足不定案、政策不明不定案、程序不合法不定案、手续不完备不定案,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严”、“四必须”,促进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三是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作用,实现“值班接听规范化、登记呈批即日化、办理反馈制度化”,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解决,做到价格举报和政策咨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 (二)行政行为逐步规范 一是严格清理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要求,共清理2010年至2014年部门自行发文的规范性文件58个,清理多部门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11个。对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与上位法抵触或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3个、修改1个。二是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三是实行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便于对照检查和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内容,促使全局干部职工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干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 (三)普法活动推动工作 我们始终把“六五”普法活动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促进监管和服务职能到位。本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满怀深情地做好物价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以2014年为例,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106件,立案22件,查出违法金额116.54万元,退还用户93万元,实施经济处罚23.54万元,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2014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52起,办理52起,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规范了执法行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群众解决难题57件。为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更加畅通与群众的交流渠道,我局还开展了公民代表走进机关活动,直接接受20名群众代表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效果很好。 二是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是我们普法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服务制、过错追责制,全面优化了价格政务环境,彰显出有序、优质、高效的良好物价部门形象,连续两年比省物价局命名为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三是与实施好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逐步提升物价工作水平。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六五”普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认真履行价费监管职能,提升物价工作水平,2014年、2015年我局连续被市物价局命名为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胜单位、价格认证案卷评查先进单位和全市物价工作先进单位。 (四)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增强 为确保物价管理法律法规得到较好贯彻落实,不断加大物价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严”、“四必须”。“四严”就是严格程序、严格对象、严格纪律、严格把关;“四必须”就是必须带执法证执法、必须两人以上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 (五)依法治价水平不断提升 几年来,我们通过建章立制、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推行政务公开,不断探索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们将建章立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扶风县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规定》、《扶风县物价局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扶风县物价局定调价行为规程》、《扶风县物价局价格成本监审行为规范》、《扶风县物价局价格听证程序》、《扶风县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扶风县物价局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工作规程》等50余项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审等业务流程。制止商品乱涨价,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商品价格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物业管理“三联动”机制,教育收费“四统一”机制,班线出租车收费治理“五个一”工作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证了全县商品价格总体稳定,为进一步推进了我局落实法治扶风建设实施纲要和履行政府价格管理职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六五”期间,我局在普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在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推进;在普法方式、方法上还需进一步增强灵活性;管理对象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物价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服务职能,努力做好新常态下的价格工作。围绕物价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加强依法治价,强化制度落实,更新普法工作观念,进一步推进我局“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在法制宣传上,持续加大力度 即制定好一个规划,突出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具体是:在做好普法工作验收的同时,早打算,早着手,制定好普法、学法、执法规划,突出普法学法中心,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提高全体物价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两个重点。 (二)在制度建设上,狠抓健全落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督学机制;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制讲座制度,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养;三是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度,对普法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加大对岗位目标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四是组织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领导决策监督制度、政务公示制度和落实好行政执法和“六五”普法检查制度。 (三)在依法行政上,强力推进提升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好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认真清理、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机关规范化和效能建设,全面提高物价管理工作的决策与监督等方面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深入推进现代化,加快建设新扶风,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创设良好的价格环境。 县六五普法工作总结3 2011年“六五”普法活动开局以来,县供销社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委法治衡山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机关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为构建和谐供销、平安衡山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确保法制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社成立了“六五”普法活动领导小组,理事会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普法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六五”普法工作,切实保证经费开支,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经费保证。 2、制定计划,稳步推进。县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依法治理和“六五”普法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3、狠抓落实,依法行政。按“六五”普法要求,定期召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有关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定重大事项和工作安排,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人员。在项目建设和综治维稳方面注重依法行政。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1、积极营造普法氛围。“六五”普法开局以来,县社围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宣传阵地,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了永久性的普法宣传栏,将普法工作公之于众;书写张贴普法宣传标语10余张;利用电脑等工具经常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有关法律新闻和普法常识。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营造了积极、健康、向上的法治环境。 2、组织学习和测试。一是加强学习。利用机关学习和工作会议安排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学习主要内容是宪法、合同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地方有关法规制度。学习与供销社有关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项目建设申报实施和涉军涉诉方面的法律法规。购买普法知识读本、软件进行学习。今年7月,我社在有限工作经费中挤出1480元,按县委安排购买无纸化学法考试软件一套,机关人员实现了无纸化学法考试。二是参加普法考试。在每年11或12月份,我社都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全县普法考试。副科以上实职干部参加统一测试且成绩优良;普通干部职工组织在机关考试,及时送县普法办阅卷评分。通过测试,检验了大家的学习成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学用结合,依法行政 我社“六五”普法坚持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促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二是坚持“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与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在信访工作上,做到有访必接,件件有答复,不允许推办、拖办、不办的现象发生。近几年来我社坚持“三级信访终结”法律模式较好解决了刘世雄、周赞平等同志的缠访问题,使他们最终能息诉止访。刘世雄同志是原沙泉供销社职工,伤残军人,他多次以企业改制待遇没到位为由缠访县社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在县信访局的指导下,我社(特别是周海泉同志)提请、配合县法制办给予法律文书明确答复。2011年2月6日,南岳区戴亚水因违规燃放烟花被炸,事后该同志将我社兴农贸易公司作为第一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兴农贸易公司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赔偿其损失842294元。我社对此案件十分重视,指派专人积极应诉,2012年6月1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2012)岳民初字第二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兴农公司为第三被告,只有在第一、二被告无法履行清偿责任时负连带责任且可向第一被告红星公司追偿,案件得到较好解决。在处理“法轮功”修炼分子问题上,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监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力促进了他们实现了转变,效果明显。三是坚持“六五”普法与进机关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理论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社项目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新网工程建设、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一年一个台阶,取得骄人成效,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总之,我社“六五”普法工作在上级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在“六五”普法后期,我社将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经验,改正缺点和不足,积极依法行政,服务全县“三农”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美丽衡山、法治衡山做出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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