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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我县注册人员初审结论公示如下..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现将我县注册人员初审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截止到12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受理部门:郫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7931823 附件:郫县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注册初审结论 郫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30 附件:郫县教育局2016秋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初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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