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6号)和我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的“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和省公务员主部门确定的公安专业职位1:2的开考比例,现公布东营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职位计划情况:
序号 |
报考职位 |
招考 |
缴费 |
处理意见 |
计划 |
人数 |
1 |
莘县法院专业技术 |
1 |
0 |
取消录用计划 |
2 |
阳谷县人民法院 |
1 |
2 |
取消录用计划,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
专业技术C |
3 |
阳谷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 |
1 |
1 |
取消录用计划,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
4 |
莘县地税局 |
2 |
3 |
核减录用计划1人 |
基层税收管理职位A | 咨询电话:0546—8381726,8381630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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