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团县委副书记人选进行竞争性选拔。为做好竞争性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类别及职数     团县委副书记职位A(1名),团县委副书记职位B(1名)。     二、任职资格条件     (一)任职资格条件     被提名推荐的人选应具备《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团的工作,善于做青年工作;思想活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提名职位A 的要求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一年以上工龄且转正定级;     提名职位B的要求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有三年以上工龄且转正定级、年度考核均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任职时间或工龄计算到2012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名推荐: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选拔范围     在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干部中竞争性选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提名时间     2012年12月6日至12月8日17时止。     五、提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在提名时限内交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公室(联系电话:7522687)。     详情见天组通〔2012〕156号文件。     中共天柱县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