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春海关关于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 ||||||||||||||||||||||||||||||||||||||||||||||||||||||||||||||||||||||||||||||||||||||||
内容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长春海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月27日(上午8∶30;下午13∶30) 面试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自由大路与临河街交汇处,中日友好会馆旁,北方市场附近) 二、入围面试分数线
三、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 (一)2月27日上午 (监管通关处监管查验岗位、现场业务一处法律事务岗位、现场业务二处文秘岗位)
(二)2月27日下午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图们海关稽查岗位、临江海关法律事务岗位、长白海关新闻宣传岗位、隶属海关海关业务岗位)
四、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原件、工作证或学生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报考对英语水平有要求的职位)、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报考对基层工作年限有要求的职位)等,报考有生源地限制的考生需提交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以供工作人员查验。另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延缓派遣的证明(非2013年度应届毕业生,但是以延缓派遣生身份报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本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二)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三)请各位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45分钟(上午考生7∶45前、下午考生12∶45前)进入候考室,面试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不再安排补试。 (四)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四舍五入),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长春海关另行通知考生体检事项。如果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由长春海关依据面试成绩通知递补考生参加体检。 (六)乘车路线。 (1)在长春火车站乘80内环路到临河街海关、225路到自由大路下车或乘轻轨4号线到自由大路站即是。从火车站乘出租车到海关车费20元左右。 (2)在长春龙嘉机场乘坐机场大巴到南关区全安广场下车,再乘出租车到海关车费10元左右。 联系电话:0431-84601430、84601646 专此通知。 长春海关 201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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