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呼伦贝尔市2012年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
内容 | 各位参加体检的考生: 首先祝贺你通过考试进入体检程序。根据自治区组织部和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4日、15日。 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和海拉尔农垦总医院门诊楼四楼。 地址: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海拉尔区胜利大街10号(河东) 海拉尔农垦总医院--海拉尔区陵园街2号(河西) (二)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安排 1、2013年8月14日体检 报考市直、海拉尔区、莫旗的考生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体检。 报考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新右旗的考生在海拉尔农垦总医院体检。 2、2013年8月15日体检 报考鄂温克旗、新左旗、陈旗、阿荣旗的考生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体检。 报考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旗的考生在海拉尔农垦总医院体检。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务于8月13日15:00至17:00,在指定医院交纳体检费,同时领取体检表,逾期视为放弃。 2、考生务于体检当日早7:3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等待体检。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每人38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交费地点: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医技楼一楼 海拉尔农垦总医院门诊楼一楼 三、体检须携带的材料 (一)身份证,进入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 (二)体检表(交纳体检费时领取)。 (三)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四、公布体检结果时间及方式 2013年8月16日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hlbers.gov.cn/)公布体检结果。 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须在2013年8月20 日前与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出重检申请,经核准后通知本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认真阅读体检表中“体检须知”,切记有关事项。 (二)体检表只允许填写第二页病史栏,回答“有”或“无”。不许弄脏、弄皱,不许贴照片,否则作废。 (三)姓名等基本情况栏,“受检者签字”栏在体检结束时统一填写,照片亦在体检结束时贴于体检表上。 (四)体检当日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少吃油腻食物。 六、复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一)复检时间、地点 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原体检医院。 (二)相关事项 因身体客观原因须延期体检的个别项目与复检同时进行。 七、纪律要求 接受体检的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按排,不得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透漏个人信息,对于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考生,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咨询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8216352 市人社局 公务员一科:8217762 呼伦贝尔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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