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遵义新蒲新区2014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第一号)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拟在新蒲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范围竞争性选拔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选拔职数 新蒲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1名(事业副科级); 二、人选范围 新蒲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各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在任教师、在职医生和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除外)。 三、条件和资格。 (一)资格条件。参加竞争性选拔干部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选拔职位需要,人选还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4月1日前);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拔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新蒲新区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公开报名。 时 间:2014年4月9日-11日(9:30-17:00)。 地 点: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干部科。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证书及资料(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并认真规范填写《新蒲新区2014年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组织人事处提供电子档)用A4纸双面打印。 联系电话:7708129 (三)资格审查。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竞争性选拔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竞职演讲答辩。应试者先进行竞职演讲,后由面试组进行问答。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工作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同该岗位适应程度。由面试考官组对应试者表现打分。 (五)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和竞职演讲成绩情况,成绩由高到低按应选名额1:3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干部考察工作采取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实地考察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根据考察情况由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任用差额建议人选。在确定拟任用差额建议人选时,考察对象的面试、竞职演讲成绩仅作参考。 (七)讨论决定及试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新区党工委集体讨论并采取差额票决方式决定任用。 党工委集体讨论认为人选不适合的,可以暂缓任用。 对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时间自试任职之日起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在竞争性选拔工作中,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各项通知我们将在新区各部门及时进行公告。 咨询电话:7708129(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8655667 (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六、以上未尽事宜,由新区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蒲新区2014年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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