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干部公告 |
内容 |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已经正式印发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名,专门从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本职工作;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含参公编制人员); 5、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干部报名的,要求在乡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且两个以上工作岗位(指单位、处室、科)经历; 6、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 中共党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有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或工作经历的同志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方法与步骤 (一)网上报名(2014年7月10日至7月17日止) 登录“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报名邮箱:56038895@qq.com,报名截止时间7月17日17时。 (二)资格审查(7月18日至21日) 网上报名人员通过初审后,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电话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连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任职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发表的文章或独立起草的文稿,于7月18日直接或快递等方式送达至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处复审。 (三)面试(7月下旬)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7月下旬)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7月下旬) 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8月上旬)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湖州人才网站和被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 (七)办理手续(8月上中旬)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联系人:秘书二处张银萍 咨询电话:2665019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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