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为了让广大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报考我院自主招生,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于3月15日至3月25日接受报名。目前我院自主招生章程和方案已上报,最终确定的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以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审批后公布的为准。 一、学院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成立,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以来,学院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学生成长,支撑东莞制造”为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位于松山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总面积6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9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8.9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13.36亿,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8亿元。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73余万册,中文报纸58种,中文期刊1384种,进口报刊33种,电子图书7000GB,建成校园网万兆主干、千兆接入、百兆到桌面。 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9600余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及自考学生1000余人;教职工594人,其中专任教师322人,高级职称114人,博士40人;院级教学团队7个,专业带头人25人,骨干教师163人,东莞市优秀教师3人,广东省技术能手2人,东莞市技术能手3人。 学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东莞支柱、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有制造、电子信息等九个专业大类相关的专业或专业群,开设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31个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职建设专业2个,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4项,拥有广东省高职本科协同育人专业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高职教改项目20个、省级各类实训(实践)基地5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等等。 自2013年以来,学院新生入学报到率在省内地方高职院校中连续三年保持第一。2014年,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3+2”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成为广东省本科协同育人试点。目前,学院已经培养近万名全日制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9%以上,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院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不断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成立了东莞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研究会和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分会。近年来,学院获市级以上项目立项208项,主持和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4项;有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2人;建有4个技术研发与服务中心及1个社会发展咨询与服务中心,获得授权专利152项,著作权33项。 学院重视对外合作交流,与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对口支援粤东、西及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5所中高职院校,在新疆图木舒克市设有新疆教学基地。学院加强与政府、行业及企业合作,先后与350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探索出9种校企合作模式,牵头成立了东莞市职业教育“政校行企”协同育人指导委员会及5个职教联盟(集团),建立了108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学院与东莞市、镇街共同实施专业强镇规划,在全市10个镇区设立了职业培训基地,建有国家技能鉴定所等技能鉴定载体,可鉴定工种29个,年均培训近万人次。 学院办学成绩显著。近年来,学生在各类大赛中表现出色,共获得各种奖项300多个,其中国家级奖项30多个。先后荣获东莞市“园林式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教育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广东高校优秀后勤服务实体”、“世界莞商大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2013年,国家教育部副部长鲁昕莅临学院,考察学院校企合作情况;2014年,学院及校企合作单位应教育部邀请,出席“职业院校和企业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座谈会”,向与会者分享学院的经验做法。 二、答考生问 1、什么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普通高考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普通高考改革的体现,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指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部分高职院校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内实施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考试(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高考入学形式。 2、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在待遇及毕业证书、收费标准等方面上有区别吗? 答: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文凭、管理等方面与全国高考录取的考生身份完全相同,属国家任务生。 3、什么是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模式 答:现代学徒制坚持“四个双”。一是双主体育人,学校和企业均是育人主体;二是双导师教学,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均承担教学任务;三是学生双重身份,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四是签订两份合同,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合同。 我校采用先招工再招生、招工和招生同步两种招生模式。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录取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人才培养采取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的模式,专业课程教学及质量监控由校企双师教学团队与管理团队共同承担。 非在岗企业员工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安排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制
备注: 1、酒店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及转氨酶异常者慎重报考。 2、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色盲考生慎重报考;包装策划与设计、印刷媒体技术专业色弱、色盲考生慎重报考。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取得2016年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酒店管理、印刷媒体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汽车检修与维修技、包装策划与设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会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3.报考社会体育专业,三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至少须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且具有广东省组织的2016年体育术科统考成绩,成绩达到183分或以上。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报考我院酒店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所对应的中职专业和技能证书要求见下表。
注:2010年以前毕业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和2013年以前毕业的技工院校毕业生,中职阶段就读的专业应与规定的专业名称基本一致,具体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确定。 4、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五、报考方法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至3月25日。 2、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凭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并进行预报名(网址http://dgptzs.good-edu.cn/),在对应普高/中职自主招生报名处进行报名,并按要求进行注册填报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系统完善个人的报名信息,务必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信息不完整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邮寄纸质报考材料。 3、每个考生可以报考一个专业志愿。 4、学院在网上对考生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登陆系统打印纸质报名表。 (1)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粘贴照片; ②《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⑤考生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报考社会体育专业需同时提供体育术科统考成绩单); ⑥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⑦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相片相同)。 (2)中职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并粘贴照片; ②《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③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带原件); ⑥注明所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⑦往届生需提供中职毕业证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⑧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表”相片相同)。 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没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往届毕业生直接到学院招生办进行报名材料审核。 5、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3月30日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6、报考现代学徒制专业的考生,除了上述报考材料外,需提供考生本人与合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合作单位红色公章确认。 7、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审核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8、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执行。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打印《准考证》。 9、考试费用收费方式:
参加考试考生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面试费用和技能考试费用)户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账号:201002732920031803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大岭山支行。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769-23306889,或扫描银行回单发送到招办邮箱zsb@dgpt.edu.cn(请注明汇款考生姓名,报名档案号及准考证号)。 10、体检: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20日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我院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4月28日前向我院提交考生本人的《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面试为100分;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七、考核内容及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测试,旨在考核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 3.2016年自主招生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 4.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面试成绩。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技能测试成绩。 八、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考试地点设在本校内。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0日,具体试室及考试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九、录取原则 (一)我院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各科目成绩均相同时,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院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考生名单确定:所有考生参加面试或者专业技能考核。 (三)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四)4月30日前,我院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院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招生网上公示。 (五)外语语种要求: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六)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七)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自主招生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得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选报。 (八)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我院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院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招生信息网公示。 十、工作安排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自主招生网。 联系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1A203 咨询电话:0769-23306889 自主招生咨询QQ群:397939908 传真号码:0769-23306889 电子邮箱:zsb@dgp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p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x.dgpt.edu.cn/ 学院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3号 邮编:523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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