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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7〕9号)有关规定, 现将2017年我县符合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共63名)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即2017年5 月10日-5月16日,公示期间欢迎来信来电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明溪县高招办2813226 明溪县教育局监察室2812959 来信来函请寄:明溪县教育局监察室(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3号),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mxxzsb@163.com 明溪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0日 三明市明溪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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