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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事业单位: 经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并请示区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一)东兴区法制办工作人员1名; (二)东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从事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工作); (三)区电子政务办网络维护管理员1名。 二、遴选条件 (一)总体条件:1.政治思想品质好、热爱机关工作、积极上进、勤奋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35周岁;3. 东兴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4.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二)具体条件:1.东兴区法制办工作人员要求为:公务员身份,法律专业二本以上学历,有较好文字基础;2.东兴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为:事业干部身份,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文字基础;3.区电子政务办网络维护管理员要求为:事业干部身份,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网络技术,有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机及汉语言专业优先)。 三、遴选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笔试由区政府办人事股牵头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领导、人事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视政府办工作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报名对象经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一张在区政府办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5日。 联系人:冷静;联系电话:2250372。 五、待遇 采取先借用,成熟后就正式调动的程序;借用期间本人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借用相关规定解决。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附件: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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