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凉山州总工会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总工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将面向全州17县(市)公开考调1名州总机关工作人员。 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17县(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中共党员;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1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4月11日); 6.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8.身体健康; 9.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10.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 采取全程差额竞争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后综合成绩前2名进入体检、考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实行零起点考察。经考察,州总工会党组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州总工会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调办,设在州总工会组宣部)同步完成(地址:西昌市建昌东路油碾路8号)。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11日上午8:30至4月17日下午17:30,在州总工会考调办报名,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①凉山州总工会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彩照)一式2份(见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④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⑤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两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⑥干部任免审批表;⑦由所在单位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⑧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⑨县(市)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同志由州总工会考调办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以上。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职位考调。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后两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纳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州总工会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选;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由州总工会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试用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州总工会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 (六)公示 试用期满后,由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及公示情况由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和文章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考调工作由州总工会考调办负责解释,考调工作咨询电话:0834—3865322,监督电话:0834—3866939。 (四)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 凉山州总工会 2016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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