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0〕7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泸委办〔2010〕72号)文件精神,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选人,选贤任能,择优选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市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在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法规宣传教育科)科员1名; 市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科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法规宣传教育科)科员在全市范围内按照1:2的差额公开选调。 市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科科员在全省范围内按照1:2的差额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市安全监管局法规科科员 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求: 1、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办公室内勤管理工作; 2、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二)市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科科员 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煤矿相关专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较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要求: 1、具有2年以上煤矿工作经历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经历,熟悉煤矿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 2、因该岗位主要从事煤矿井下工作,限男性。 四、选调人员待遇 按照泸州市市级机关相关职级公务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五、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携带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好《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能够代表本人真实水平的文章等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报名。地址:江阳中路41号(白招牌兴泸龙泉大厦5楼507)(电话:3108546;传真:3773735)。 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8:30-5月20日下午5:00止(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除外)。 六、选调办法 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后,确定拟选调人员。被选调人员须在市安全监管局试用3个月,然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再确定是否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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