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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聘公告 | 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招聘岗位 | 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报名时间 | 2017年4月24日-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报名地点 | 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街164号(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办公室)。 | 
		
			| 资格审查 | 1.《兴文县2017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2)二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 
		
			|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其中,201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班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 
		
			|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的岗位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 
		
			|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说课)80元,并领取面试(说课)通知单。 | 
		
			| 报考要求 |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 
		
			| 咨询电话 | 0831-8825713 (人社局) | 
		
			| 0831-8826587 (教体局) | 
		
			| 0831-8831132 (卫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