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条件 |
内容 | 选调(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已登记),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3)进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 2.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计划表,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