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威海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 ||||||||||||||||||||||||||||
内容 | 根据《2017年威海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暂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待省部署后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时,需向招录机关提交《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以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交),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必须符合公告规定)、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大学专科毕业生提供);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3、报考我市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进入面试范围的,要出具毕业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5、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7年威海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三、有关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打印功能将于6月6日-6月16日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放,有需要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 3、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印材料。 4、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5、面试费用缴纳、打印面试通知单事宜将另行公告,请审查合格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继续关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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