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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共凉山州西昌市2017年考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内容
    中 共 西 昌 市 委 组 织 部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 昌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17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充实西昌市公安工作力量,经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中共西昌市委编制委员会、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考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对象及名额
    面向全省范围内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公安民警或生源地是凉山州的省外公安民警15名(男13名,女2名,不限职位)
    二、公开考调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具有5年及以上公安工作经历且满5年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考调后在西昌市公安局服务满5周年。
    (六)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尚在试用期的公务员。
    (二)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民警。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可登陆西昌人事考试网(http://xcpta.xcjob.gov.cn/)或“中国?西昌”门户网站(http://www.xichang.gov.cn)下载填写相关资料。
    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①《西昌市公安局2017年考调公安民警报名表》(附件1)一份;
    ②《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一份;
    ③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⑤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⑧2014—2016年度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9月15日。
    报名地点: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西昌市大水井10号1号楼214室)。
    (二)资格审查
    在进行报名的同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公安信息化应用测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公安信息化应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在形成竞争的基础上可以开考。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人民警察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以及综合能力素质。
    (二)公安信息化应用测试
    主要测试公安信息化应用能力,能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案件录入、流转、相关信息查询以及案情分析。
    (三)面试
    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履行职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共有三项:跳起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10米折返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试当日日期计算。
    六、体检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等额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八、试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统筹安排到西昌市公安局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岗位适应能力。
    九、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西昌市公安局联系。咨询电话:0834-3222502,0834-8617088。
    附件:
    1、西昌市公安局2017年考调公安民警报名表
    2、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同意报考证明
    中 共 西 昌 市 委 组 织 部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 昌 市 公 安 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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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22: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