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苏州科技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有关问题解答 |
内容 | 关于部分拟录取研究生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的区别 这是考生的录取类别。其中非定向和定向属国家计划内录取生(一般理解为公费生),委培和自筹属国家计划外录取生(一般理解为自费生)。 计划内录取生,如果与某一单位签下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定向到该单位工作,则为定向生;没有与任何单位签下定向培养协议的,为非定向生。 计划外录取生,一般为自筹经费研究生,如与某一单位签下委托培养协议,则为委培生。 定向生和委培生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应由定向和委培单位发放,我校不发生活补助等。 二、档案 档案指关于考生自高中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该材料由学习工作单位等整理形成。档案除定向生和委培生外,都应以机要方式在规定时间寄达我校研招办。对于应届本科生,因相关的大学阶段的档案归档等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但一般要求在毕业后的2周内寄出。考生本人一般不可直接接触档案。如某些地方允许考生寄送,则考生不可拆封,且必须以EMS(邮局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 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研究生名单,上报省级招生部门(考试院)后,需进行全国联合录取检查,通过后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只有在教育部下达正式录取名单中有的拟录取考生,才准许寄发录取通知书。此后须准备入学须知等材料,故《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最快一般为6月15日左右,本校应届生自取,其它以邮政EMS特快方式寄出。寄出地址为考生复试报到时所确认的通讯地址,如需更改邮寄地址,请联系研招办。 四、关于户口迁移问题: 江苏省教育厅规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务必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院系,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2012年10月30日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苏州大市籍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要注意迁入地址为苏州科技学院,《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身份证号、身高、血型等内容,如没有身份证请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注明。《户口迁移证》涂改无效。 五、关于党团关系: 党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苏州大市内的党员,介绍信抬头写“苏州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苏州大市外的党员,介绍信抬头写“苏州市委组织部”,入学后将介绍信交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交我校研究生党工委办理,定向、委培研究生,须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转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团员应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我校团委,入学后由研究生团工委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六、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指因生育、身体治疗需要或工作需要等,不能在当年9月正常入学而申请保留允许其在第二年9月份再入学的资格。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应填写《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并在6月1日前完成所在学院的审核,6月5日前送达研究生部培养科。当年能正常入学的考生,不必填写。 七、其他: 请关注研究生部网站,有关通知等可在上面查阅。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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