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 ||||||||||||||||||||
内容 | 为做好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要求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精神,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 1、复试比例: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为拟录取考生人数的120%左右。 2、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联考成绩总分大于等于122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大于等于40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大于等于20分(含专业课成绩)。 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3年1月17、18日(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 2、复试安排
五、复试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1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提供的报考材料,即在现场报考点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有效)(注:中学教师的人事部门一般在所属教育局)。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 、笔试:专业课、政治理论。 2 、面试:对考生的政治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含秘书);②每生面试时间:5—8分钟;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考生联考总成绩×70%+专业课成绩×15%+面试成绩×15%。 3、政治理论成绩达到我校规定要求。 七、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3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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