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西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
内容 | 西北大学校接收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就读于“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及外语、政法、美术类高校的主干专业。 3、成绩要求: (1)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必修课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本科主干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本专业前五分之一,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生可适当放宽。 (2)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30分或四级成绩不低于500分。外语为俄语、日语的申请者必须通过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最高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3)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但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同时具有三名以上同行教授推荐。 二、接受申请专业 我校各招生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均向全国接收推免生。专业查询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yjs.nwu.edu.cn)。 三、申请人所须提供的材料 1、《西北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英语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四、其它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出现必修课不及格;体检不合格;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2、申请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具备学术型推免资格或专业学位推免资格均可。 3、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 申请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合格后参加复试。 4、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事项,否则,不予录取。 5、申请材料寄(送)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9。 联系人:段俊杰,联系电话:029-88302210、传真:029-88303658,E-mail:yzb@nwu.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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